海基會回覆:陳情抗議::政府永遠不讓大陸地區十二歲以下親生子女來臺定居海基會回覆:陳情抗議::政買屋府永遠不讓大陸地區十二歲以下親生子女來臺定居主題:海隆法字第0960040693號函回覆日期:Thu, 1 酒店打工Nov 2007 15:42:49 +0800寄件者:"sefservice" <service@sef.org.tw> 加入通訊錄收件者:"大seo陸配偶台灣媳婦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 noxxxxxx@yahoo.com.tw受文者:noxxxxxx@yahoo.com.tw發文日期禮服:中華民國96年11月01日發文字號:海隆(法)字第0960040693號速別:普通件一、台端本年10月24日酒店打工電子郵件收悉。二、依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網路行銷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居酒屋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土地買賣額不限(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三、為減少外來人口所產生之衍生性人口,移民署所列上開之規定,買屋於施行一段時間後,再檢討政策之缺失。本會亦會將台端意見適時彙報主管機關。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太平洋房屋金會敬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s87wsaql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