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國改革開放的一個新起點。15日播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對全面深化改革進行總體部署的綱領性文面膜件,回應了社會關切的期盼。
  1就業保障
  消除制度障當鋪礙歧視
  平景觀設計等就業愈加凸顯
  【決定】規範招人用人景觀設計制度,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完善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新機制。
  實行澎湖民宿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整合發展國家和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
  【解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際勞動保障研究所所長莫榮認為,消除這些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平等就業愈加凸顯,這對於改善就業結構性矛盾和促進我國經濟健康、平穩、可持續發展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總量壓力大是我國就業工作面臨的突出矛盾,而當前就業不公平的現象使這種矛盾更為突出。”莫榮說,以大學生就業難為例,實際上縣級地區很多單位缺人,但由於存在制度障礙,人才很難從大城市流動到邊遠地方、從“體制外”流動到“體制內”,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大學生就業扎堆“北、上、廣”和“體制內”的現象。
  莫榮認為,消除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可以促進人才流動,從根本上緩解就業的結構性矛盾。
  “加強就業公平也契合了我國經濟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大戰略,因為勞動力從低生產率部門(如農業)向高生產率部門(如工業)的轉移是我國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源泉。”莫榮說,勞動力流動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的貢獻份額能夠達到16%以上。
  莫榮說,從這個角度來看,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可以說是為我國經濟健康、平穩、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所長鄭東亮說,決定強調了政府責任,著力破除“拼爹”等就業不公平制度障礙,更大範圍地促進社會向上流動。高校畢業生是創業的生力軍,整合高校就業創業基金將會形成一個統一的幫扶體系,有助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2文化產業
  破解產業發展瓶頸
  健全現代文化市場
  【決定】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高文化開放水平。
  【解讀】中央文化管理幹部學院副教授畢緒龍說,把文化產業發展放在“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中,體現了中央頂層設計的含義。
  “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有很多瓶頸,其中一個就是沒有真正被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分類中,使得文化產業說起來比較重要,做起來就比較次要,忙起來就不要了。”他說。
  畢緒龍說,決定提出的一個文化產業創新性戰略措施是“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尤其是建立退出機制的意義非常大。應該利用此次深化改革的契機,盡可能發揮市場對文化資源的配置作用。
  畢緒龍同時指出,決定對“擴大政府文化資助和文化採購”這兩點進行了強調,表明從中央的文化經濟政策上,就要對具體的文化產業載體進行扶持,這是前幾年已經提出來但是沒有落實的問題。
  “文化經濟政策的完善和健全,是對建立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的重要保障。文化體制改革十年來取得的成就,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不斷建立完善了一套文化經濟政策的配套體系。”他說。
  3院士管理
  實行退休和退出制度
  “終身制”將被打破
  【決定】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佈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解讀】“由於我國院士享有特權,且終身不退休,因此院士當選年齡以及院士終身制,都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機制無疑是一個進步。”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應該取消一系列與院士頭銜所對應的權力、利益,使院士回歸為“學術榮譽”。
  “我們非常贊成對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的改革,希望能夠動真格的。”中科院院士歐陽鐘燦說,雖然我們的現行體制從來沒有提出過院士是不會退休的,但只有真正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機制,才能激勵更多年輕人才成長,讓院士不僅僅是一個一勞永逸的終身榮譽,也能鼓勵院士們踏踏實實為科學作貢獻。
  “社會上對院士群體非常關註,也有一些質疑,中央關於院士制度改革的方案十分必要,是對現有制度的完善,使院士制度更加符合創新型國家的需要。”中科院院士陳和生說。
  中科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推進院士制度改革,進一步明確遴選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優化推薦渠道,強化推薦者的責任,真正實現候選人的被動推薦;強化學術界同行評議,加強接受社會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立有效防範非學術因素干擾的制度和機制;借鑒國際通行做法,系統設計,有序推進。
  中科院將優化院士隊伍的學科結構、年齡結構,及時把符合院士標準和條件的中青年科學家吸收到院士隊伍中。在改革過程中,將堅持院士稱號的學術和榮譽屬性,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舉措和政策。
  中國工程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將認真研究總結多年來院士制度建設的好做法、好經驗,努力建設一支高水平、高質量、規模適度、風清氣正、年富力強的院士隊伍。工程院已經成立領導小組和專家組,著手研究擬定改革的工作設想。
  4戶籍制度
  有“接”有“納”
  瞄準破除城鄉壁壘
  【決定】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範接入城鎮社保體系。
  【解讀】“總體來看,這些提法反映出的思路更加明確、全面、系統。”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教授段成榮說。戶籍制度的問題是多年積累的,立足當前的國情和城市資源環境條件,“畢其功於一役”並不現實,更具操作性的方案是“整體規劃、分頭實施、穩步推進”。
  近年來,人們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在於剝離其附著的權益差距,縮小乃至消除城鄉差別,實現公共資源分配和公共服務、福利待遇的均等化。對此,決定也做出了新的規劃——
  “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範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從嚴合理供給城市建設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這是非常好的制度設計,著眼於人的可持續發展,解決農村人口進城後的問題,對於他們身份轉變後的利益和待遇有一個兜底保障,逐漸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的不公平。”段成榮表示,這也直接關係到戶籍改革能否成功以及城鎮化質量能否提升。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太元指出,在上述社會福利和保障方面之外,還應該看到的一大亮點是,決定在就業、教育等公民權利方面的改革完善也提出了系統的要求。“這些與戶籍相配套,讓人們看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是多層次、全方位的。居民不分出身戶籍,都應當擁有公平的機會、公平的權利和公平的規則,能共享人生出彩、夢想成真的機會。向著這個目標,應該說我們又邁近了一步。”
  5招生制度
  解除一考定終身弊端
  學生考試可多次選擇
  【決定】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解讀】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國教育改革領域最為敏感的地帶。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決定的相關表述準確切合了現在考試當中存在的問題,招生和考試分離後職責更明確了,招生由學校自己決定,考試由專業機構來實施,政府從這兩方面退出後,現行招生制度將以行政為主導的計劃招生轉變為以專業為基礎的自主招生,通過多方面瞭解考生情況實施自主招生。
  決定對考試招生形式提出明確的改革方向,如,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
  “隨著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打破一考定終身,既是擴大考生選擇權的需要,也是促進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需要。”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說。
  “通過深化改革,要把考試從‘指揮棒’變為‘服務器’,讓考試成為瞭解學生情況的一種途徑,同時鼓勵學生更好地發展,不要因為一次考試丟失信心。”儲朝暉說。
  在儲朝暉看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標是要讓高校和學生之間“談戀愛”,高校參考考試成績,再通過綜合評價對學生進行充分的瞭解,在相互充分瞭解的基礎上雙向選擇,學生的選擇權有了,高等教育的質量也會提高。
  熊丙奇強調,一年多考、綜合評價要發揮作用,必須建立相應的自主招生和多次錄取機制,要讓綜合評價成為大學錄取的參考因素。同時,為避免出現公正性問題,必須強化信息公開,並加大自主招生的透明度。
  6社保改革
  研究制定漸進式
  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決定】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解讀】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指出,漸進式延遲退休,這樣的提法尚屬首次,這是社會保障領域改革的一次全新嘗試。
  “為了應對老齡化和養老金收支平衡的挑戰,世界很多國家都嘗試了延遲退休年齡,這是社會保障里最具調整空間的參數。”鄭秉文說,有些國家通過調整這一參數,很好地解決了上述挑戰。
  鄭秉文介紹,從世界範圍來看,延遲退休年齡有兩種策略:一是彈性(柔性)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二是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兩者的主要區別為:前者是“可選項”,秉承自願的原則;而後者則不然。
  他認為,決定提出的“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正是對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研究彈性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的政策”的繼續和細化。
  “從全世界的實踐來看,延遲退休年齡沒有一步到位的,而是採取漸進式的方案,每幾年延長3個月,延遲5年退休的話很可能要有20年的過渡期。”鄭秉文分析,“從這一角度來看,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將成為我國下一步改革的重要試驗區。”
  7司法改革
  地方法檢人財物上收
  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
  【決定】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保證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解讀】“這表明黨中央下了大力氣解決司法體制問題,更加重視改革的頂層設計。”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冀祥德說,長期以來,我國司法設置和行政區劃設置高度重合,法院、檢察院人財物高度依賴地方,使得案件的公訴和審理容易受到地方干擾,影響案件公正審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這次司法改革主要是解決制約司法公正的兩大體制性障礙:一是司法地方化,二是司法行政化。
  “這次改革有望突破。”陳衛東說,雖然只是管理方式的改變但卻是制度性的變革。當然這還需要更加具體的制度措施予以跟進、落實。
  “地方法院、檢察院的人財物,不依賴地方,這對於保證司法機關公正辦案是重大促進。”陳衛東對改革充滿信心。
  冀祥德對改革也充滿期待。他說:“應當切斷法院在人財物等方面同地方的關聯,全面改革司法預算制度。地方部門也不應該以各種方式干預司法過程。”
  陳衛東還指出,“長期以來,法院、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存在具體承辦人承辦,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等組成的審委會、檢委會討論決定的模式。這一模式存在司法行政化的問題,影響司法公正。”
  決定指出,“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明確各級法院職能定位,規範上下級法院審級監督關係。”
  “從案件承辦人到司法機關領導誰都管,而出了辦錯案等問題,卻難以確定責任人,很難追究責任。”陳衛東認為,要改變這個狀況,就要推出辦案責任制的改革,推行主審法官責任制和主辦檢察官責任制。
  8醫療衛生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革
  “契約服務關係”是亮點
  【決定】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健全網絡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行機制。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
  【解讀】“這次改革特別關註加強基層醫療力量,切中了醫療資源‘頭重腳輕’的結構弊病。”北京協和醫學院校長曾益新說,“契約制度一旦建立,醫生便要負責相關家庭的病史、健康教育、慢性病預防、大病早期發現等事務。像家庭醫生一樣的保健、診療在未來是可期的。”
  9權力監督
  扎緊權力籠子讓領導幹部
  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決定】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
  【解讀】只有真正扎緊權力的籠子,才能讓領導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決定在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方面,呈現三大看點。
  看點一:紀檢工作雙重領導
  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機關接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檢機關雙重領導是黨章做出的規定,但對雙重領導的內容、方式沒有明確解釋。
  決定提出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指出,“現有形式下,地方各級紀委主要接受同級黨委領導,客觀上存在監督不力或監督過軟的情況,特別是對黨委一把手的監督。”
  “這項改革實施,一方面使紀委的監督更加有力和有效,另一方面將規範和限制各級黨委特別是黨委負責人以不適當方式干預反腐敗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說。
  看點二: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
  決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除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特別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專家表示,這是對近幾年社會各界呼籲實行領導幹部財產公開制度作出的回應。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薑明安表示,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制度已建立和運行多年,“但這項制度如果沒有公開,其作用就會打折扣”。
  “這次提出的公開有關事項的改革,體現出分步驟實施的特點,即先拿新提任領導幹部做試點,這意味著今後將會逐漸公開所有官員包括財產情況在內的有關事項。”薑明安說。
  看點三:改進作風常態化
  10月29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同意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意味著加強作風建設已經上升到黨內法規的高度。
  決定一方面圍繞反對“四風”,對加快改進作風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另一方面明確提出,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引人註目的是,決定提出要“探索實行官邸制”。一直主張實行官邸制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因在不同地區、部門任職,當前出現了一些官員占有多套住房現象,實行官邸制可以抑制國有資產流失和預防住房腐敗。”
  決定同時提出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作風。
  薑明安表示:“只有建立起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並讓這些制度真正運作起來,才能切實有效地反‘四風’、反腐敗,控制公權力濫用,保障全體人民的合法權益。”
  10勞教制度
  廢止勞動教養制度
  人權司法保障重大進步
  【決定】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
  【解讀】“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是我國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的重大進步。”記者15日就勞教問題採訪的相關法學專家都表達了這樣的觀點。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陳澤憲介紹,我國法律對觸犯刑法的行為有犯罪數額、情節等方面的規定,例如盜竊,只有達到一定的數額才會受到刑事處罰,對沒有達到這些“尺度”的罪行輕微、不夠刑事處分的行為人,往往被劃歸到勞教範圍處理,這是目前我國勞教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
  “我國目前是公安、民政和教育等部門組成的勞教管理委員會作出勞教決定,對違法事實的認定,以及對勞教期限的適用,缺乏嚴格的程序約束。實踐中,對於這種限制人身自由的決定沒有司法程序作為保障,不利於人權保護。”從事勞動教養制度研究多年的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長王公義說。
  我國刑法主刑種類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管制的期限是3個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的期限是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說:“就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而言,勞動教養比管制、拘役處罰可能更嚴厲。”
  專家表示,由於廢止勞教制度還涉及最高立法機關,需要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勞教制度才能最終正式廢止。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冀祥德說,勞教制度廢止前後還需要有關部門出台配套措施進行制度銜接,比如司法機關要出台相應的司法解釋,解決輕微刑事違法犯罪處罰問題;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行為進行治安處罰;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快推進社區矯正制度,才能保障勞教制度廢止後相關工作平穩過渡。
  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要求各級法院要積極配合勞教制度改革,探索完善輕微刑事案件快審快結機制,有效延伸審判職能,幫助罪犯早日回歸社會。
  記者從司法部瞭解到,我國社區矯正工作2003年開始試點,2009年全面試行。目前全國各地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151萬多人,累計解除89萬多人,現有社區服刑人員62萬多人,社區服刑人員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的較低水平。
  11價格改革
  推進資源價格改革
  必需品加大人文關懷
  【決定】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解讀】“重點領域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既保障穩定供給,又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所原所長周大地說,“但水、電、油、氣等也屬於民生必需品,加大對困難群眾補貼,制定科學、公平、人性化的改革方案是本輪資源價格的應有之舉。”
  12農民財權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農房農地能抵押能擔保
  【決定】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解讀】“決定准確把握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平等發展權問題、市場經濟核心的產權問題,使我國城鄉統籌進入一個新時期。”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說:“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顯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個方向。”
  13房地產稅
  加快房地產稅立法
  並且適時推進改革
  【決定】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解讀】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說:“全會的提法意味著對整體房地產稅收體系的調整。對於房地產稅的立法和改革可能涉及到一攬子的增減調節,而不僅僅是房產稅一項。”據新華社  (原標題:改革新看點:回應人民群眾呼聲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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